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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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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学处理告知公告
作者:   时间:2025-10-09   点击数:
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十条、第五十六条以及《烟台南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南院字〔2022〕66号)第四十一条之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
序号

学号

姓名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1

*****3610133

宋庆谊

耿佃

15264581718

3

*****3610212

张桐恺

耿佃

15264581718

5

*****2766117

宋俊诚

郑鑫

18053549512

因以上学生难于联系,退学处理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,按照教育部第41号令要求,现采用网站公告方式送达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5日,即视为送达本人。学生如对学校处理告知书内容有异议,可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以到现场或者电话陈述申辩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
特此公示。


烟台南山学院教务处

2025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