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,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科函〔2024〕22号)要求,经学校研究,现组织开展有关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
1. 二级学院自查(5月20日-6月10日)
各二级学院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》(附件1),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。
5月27日前完成并报送《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(2024年)》(附件2) 。
6月10日前完成并报送《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》(附件3)和《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(2024年)》(附件4)。
2. 学校抽查(6月11日-6月13日)
学校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工作,形成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相关材料的上报。
3. 8月25日-9月20日:各二级学院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,完成《学院自查整改总结报告(2024年)》(附件5)。学校抽查并完成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。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附件2和附件3交电子版,附件4和附件5交电子版和纸制版(加盖各单位公章)。报送至教务处吴彩莲老师(行政楼223室)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提高政治站位,准确把握形势,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认真组织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
2. 强化安全责任制,强调各级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,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,加强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的研判和预判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。
3.重点部位重点检查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制毒、易制爆、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,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附件: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
2.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(2024年)
3.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
4.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(2024年)
5.学院自查整改总结报告(2024年)
教务处
2024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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