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《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》的文件精神,现将全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校内排查整治阶段为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,同时做好7月初-9月中旬上级主管部门入校检查准备。
二、行动内容
(一)实践教学环节与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制度建设与档案台账管理。包括本学年教学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、教学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、实验项目安全风险报告、教学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、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、安全演练台账(含音视频资料)、安全教育培训台账(含主要培训内容、人员清单)、安全准入考核台账(含样卷、成绩册、人员清单)等。
(二)重要危险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。按照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和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549 号)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4〕15号)、省禁毒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》(鲁禁毒字〔2024〕169 号)等政策文件、法律法规的要求,重点关注校内教学实验室中的特种设备、消防设施、个人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情况、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、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、上墙情况。
三、行动方式
本次行动采取学院自查、学校普查两个层面进行,并做好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入校检查的准备。
(一)学院自查。6月23日前,各学院要对教学实验室开展全方位、全要素、无死角自查。
(二)学校普查。6月23日-6月30日,学校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以查阅资料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学院进行检查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,认真开展危险源摸排、安全风险分析、应急演练、安全教育培训、准入考核、开放使用审批等各项工作,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。临近期末,要对当前开展的各类实验、实习、实训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梳理分析,多措并举、严防死守,杜绝教学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二)各学院要及时统计教学实验室安全发展(含改善安全条件专项经费投入、人员安全培训经费投入)和安全队伍建设情况、安全培训情况和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情况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在内的各项数据,妥善存放原始清单、台账,做到账实相符、账账相符,为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现实条件。
附件:1.检查项目清单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
3.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
4.《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
教务处
2025年6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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