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,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,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〔2026〕1号)和《烟台南山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南院字〔2022〕124号),现对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全面清查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1.核查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基本信息与运行情况,加强和规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,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。
2.确保校外基地运行正常、重视学生实习实训,且与学院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,沟通交流顺畅。
二、工作任务
1.各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求,对现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全面梳理,检查基地基本建设和运行情况,全面掌握校外基地现状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基地,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并摘牌:
(1)实习单位生产经营状态异常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,或近三年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、实习安全管理重大责任事故记录;
(2)实习单位未按照共建协议提供实习岗位、未履行实习指导和管理职责;
(3)实习条件差、利用率低。近三年未接纳我校学生实习实训或年均接纳实习学生人数过少的;
(4)实习效果不佳、实习内容与学科专业培养要求不符、实习岗位缺乏实质性工作、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不足;
(5)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的。
2.各学院应认真摸排本单位的基地建设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。保留的基地如存在未签协议或协议到期的,应在此次清查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签、续签协议。
3.各学院应做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信息更新、统计与材料归档工作。
4.根据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,结合专业设置、课程教学、在校学生人数等,科学合理规划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,加快新增一批高质量校外实习实训基地。确保每个本科专业所签订实习基地不少于5个,每个专科专业所签订实习基地不少于3个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清查统计工作须在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,将完善后的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电子版发送至吴彩莲老师。
2.根据学科建设和实际需求、实习实训基地数量未达到要求数量的学院,应加快进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,6月30日前完成。新增基地信息补充到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统计表》中,连同新签订基地正式合同、协议扫描件PDF电子版(命名方式:基地名称-学院合同日期,例子:山东东旭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-数字经济学院2023.10.01 -2026.10.01)、协议书复印件报送至吴彩莲老师。
附件1: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统计表
教务处
2026年3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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