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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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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学处理决定公告
作者:   时间:2024-11-13   点击数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十条、第五十六条以及《烟台南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院字202266号)四十一条之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
序号

学号

姓名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1

202221360519

马骏

杨春福

13953585119

因以上学生难于联系,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,按照教育部第41号令要求,现采用网站公告方式送达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,即视为送达本人。学生如对学校处理决定书内容有异议,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到现场或者电话陈述申辩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
特此公示。


烟台南山学院教务处

2024年1113